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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曼谷3月18日電 (記者 餘顯倫)泰看守政G2000府18日舉行的例行內閣會議決定,解除曼谷及周邊地區實施已近兩個月的緊急狀態法令,從19日開始代之以國家內部安全法令。
  泰看守政景觀設計府是在接受了維護和平與秩序管理中心的建議,而決定提前取消曼谷及周邊地區緊急狀態法令的。
  泰和平與秩序管理中心認為,泰民事法庭2月19日裁定,禁止看守政府以實施緊急狀態法令為由,限制手無寸鐵的反政府示威者和平的抗議示威活動,故繼續實施該法令已無太大實際化療飲食注意意義;另則是來自商界特別是旅游業界的壓力,稱看守當局實施緊急狀態法令影響了該國商業特別是旅游業的發展。
  泰特別案件調查廳專員同時兼任維護和平與秩序管理中心成員的塔匿當天表示,國家內部安全法令的實施期限由3月19日起至4月30日止。塔匿透露,看守政府總理英拉擬成婚禮顧問推薦立一個新機構代替目前的維護和平與秩序管理中心,以監督“內安法”的執行情況,確保首都曼谷及周邊地區的安全秩序。
  看守政府住商不動產副總理兼外交部長素拉蓬則表示,看守政府將繼續援用維護和平與秩序管理中心的架構,繼續監督並執行國家內部安全法令。
  泰政府2013年10月9日開始在曼谷杜斯特、帕那空和蓬帕薩杜拍等3個區實施“內安法”;當年11月25日晚,當局宣佈將“內安法”的實施範圍擴大至曼谷全市、暖武里府及北欖府的輓帕里縣、巴吞他尼府的拉琅繳縣。
  2014年1月13日,泰反政府群體發起“封鎖曼谷”行動,看守政府遂決定從1月22日開始在前述地區實施緊急狀態法令,實施期限60天,其實施期限將於本月22日屆滿。(完)  (原標題:泰國看守政府解除曼谷等地緊急狀態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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