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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協商民主是現代治理應有之義(議政)
  ——訪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第一副院長、黨組書記葉小文
  本報記者 李昌禹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中國共產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要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如何認識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下一步如何推進?記者就此採訪了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第一副院長、黨組書記葉小文。
  協商民主與現代治理相輔相成,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應有之義
  記者: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講話,用近一半的篇幅在闡述協商民主,提到“協商民主”四個字,計25次。在您看來,為什麼如此強調協商民主?推進協商民主有哪些必要性和現實緊迫性?
  葉小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多方面的內容,其中一個重要途徑,就是全面深入推進協商民主。
  現代治理和協商民主,內里相通、相輔相成。現代治理不同於傳統控制、管理和統治的緊要處在於,治理的權威既來自於政府,也來自於其他相關社會主體;治理不僅是自上而下單向度的命令——服從,而是由政府主導和公眾參與彼此互動、相輔相成。因此,治理本身即包涵了對於協商民主的要求。現代治理和協商民主都依托於民主的深化,都遵循“官民”合作與共治的相同邏輯,兩者實際上是一體兩面、如影隨形的關係。協商民主離不開現代治理,現代治理也離不開協商民主。沒有協商民主,就不會有有序、有效的政治參與,就不會有持續互動的溝通對話,就不會有廣泛的共識、科學的決策,政府因此而缺乏必要的權威,那自然就談不上有效的治理,更遑論善治。
  協商民主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應有之義。國家治理及其現代化的根本問題,在於確立和完善各領域的基本制度,保障這些制度良性運轉,以維護由核心利益關係、核心價值觀共同搭建起來的基本的社會秩序。協商民主以尊重差異、多元兼容為前提,以理性平和的對話協商為方式,以化解矛盾、規避風險、增進共識、促進和諧為目的,因此有利於構建和完善結構合理、系統完備、科學規範、行之有效的國家制度體系。從這個意義上講,協商民主既是實現人民當家做主的有效途徑,又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載體。
  協商民主能使人民持續而直接地進行政治參與,廣泛凝聚共識
  記者: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指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您對此如何認識?
  葉小文:人民民主的實質,就是人民當家作主。中國共產黨執政,不是代替人民當家作主,而是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以實實在在的民主形式,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保證人民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的權力。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動中國快速發展,已是“高峽出平湖”,“當驚世界殊”。但西方有人還是在不斷責難,好像西方制度總是比我們多了點“民主”。
  此論謬也。民主是個好東西。中國的社會主義,物質財富不能少,民主也一點不能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特就特在,唯有這個主義、這個制度、這條道路,既能在一個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更有效地發展經濟,也能更有效地實現民主。
  選舉投票是人民的權利,包括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在內的政治參與也是人民的權利,而且是必不可少的權利。要把“實現人民最廣泛、最有效的政治參與”作為最大追求,在我國,就要保障人民民主權利持續行使。選舉民主是人民通過選舉出自己的代表進行授權委托參與國家和社會生活的管理,是間接性的而非直接性的政治參與。而且選舉民主具有階段性的特點,用政治學的術語講是一種起點民主。由此就會產生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後就進入休眠期”的問題。協商民主則能使人民持續而直接地進行政治參與。
  我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優勢有以下幾點:一是達成共識的優勢,可以廣泛達成決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識;二是暢通渠道的優勢,可以廣泛暢通各種利益要求和訴求進入決策程序的渠道;三是糾錯機制的優勢,可以廣泛形成發現和改正失誤和錯誤的機制;四是群眾廣泛參與的優勢,可以廣泛形成人民群眾參與各層次管理和治理的機制;五是凝心聚力的優勢,可以廣泛凝聚全社會推進改革發展的智慧和力量。
  協商民主要形成多樣化、立體化、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體系
  記者: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指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共產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要解決的問題的。”當前,各地在推進協商民主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如何使協商民主更具剛性,不成為“擺設”?
  葉小文:協商民主要切實管用、作用實在,就要上下互動、左右相聯,形成多樣化、立體化、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體系。
  如何使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實實在在推進,一是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的重要原則。二是堅持使協商成果真正有用的制度保障。三是堅持在全社會開展廣泛協商的發展方向。
  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要堅持發揮人民政協在發展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協是我國專門協商機構,在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構建我國協商民主體系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協是具有巨大覆蓋面的組織架構,可以為構建我國協商民主體系提供基礎性的組織作用;人民政協豐富的協商民主經驗,可以為在黨的領導下在全社會開展廣泛協商提供有力的實踐支持;人民政協比較成熟的協商議事規則和比較完備的制度體系,可以為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提供堅實的制度基礎;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可以對其他協商渠道起到配合支持作用;人民政協長期形成的平等、寬容、友善的民主氛圍,可以對發展社會主義協商精神起到引領作用。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對人民政協提出的新要求,人民政協必將在譜寫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新篇章的偉大事業中有所作為、大有作為。
  基層協商民主,應落實人民群眾在協商活動中的發言權
  記者:在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工作中,基層協商民主是重要的一環。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指出,“涉及人民群眾利益的大量決策和工作,主要發生在基層。要按照協商於民、協商為民的要求,大力發展基層協商民主,重點在基層群眾中開展協商。”您認為應當如何推進基層協商民主建設?
  葉小文:要使協商民主真正落實,切實“落地”,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了基層民主協商的工作重點。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大多是在基層發生的,群眾利益無小事,協商民主如果不從基層搞起來,就難顯現出它的作用,獲得廣泛的民意基礎,保持持久的生命力。協商民主是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憲法規定的公民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保障人民“表達權”,都應落實到人民群眾在協商活動中的發言權。
  如何開展基層民主協商?習總書記強調三點:一是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都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通過各種方式、在各個層級、各個方面同群眾進行協商。二是要完善基層組織聯繫群眾制度,加強議事協商,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工作,保證人民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務。三是要推進權力運行公開化、規範化,完善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司法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13億人的偉大民主實踐,可以向世界展示:我們進行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能夠在政治上創造出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
編輯: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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